设计与城市形象的完美融合
城市形象对城市具有普遍意义,而城市特色即“个人化”的城市形象则更具特殊意义。地域广告与城市文脉的提炼和概括相统一,会因不同的场所有不同的造型要求,也有与此相适应的精神内涵的规定,比如有特殊纪念意义的场所、休憩的公园、市中心的商圈等,这些都对广告设计公司艺术的内容规定了与之相适应的设计和创作的特定要求。在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文化同化趋向更加明显的今天,“有形象无特色”的平面设计艺术已不是个别状况。不同民族、国家和地区之间各领风骚的城市其轮廓依旧但特色不在,城市之间相互“克隆”特征而失去比较的意义。特色的淡化和退出,其根源是城市文化价值取向的偏差,从而导致城市空间形态的雷同和形象元素的重复。当今的中国正处在城市化的加速期,新城市、新城区的出现和旧城区的大规模改造,为广告设计公司建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是城市公共艺术发展难得的机遇。
广告设计公司在城市形象元素中是最少功利色彩,最具公益性、观赏性的艺术品,可谓城市形象的灵魂,但怎样看待城市广告设计公司艺术的融合性?一个城市的传统文化、大众趣味与艺术家、设计师对时代的认识,怎样结合起来变成城市的一个纯粹的精神物体?我认为,虽然公共艺术作品和其他传统的艺术作品在本质上都是精神产品,但创作的原始动机却有很大的区别。如果说由于自由创作初衷的单纯性,而更容易接近作品纯粹的精神性,那么,城市广告设计公司艺术的创作,则更容易受其他因素作用而影响其作品精神的纯粹性。艺术作品的创作初衷一般来源于艺术家本身的精神感悟,而城市广告设计公司的作品却来源于社会。它的主题与社会广告、历史广告、人文广告及自然广告的关系非常紧密,具有强烈的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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